三、鈞署 101 年 02 \ 10 下午的訊問(針對 101 他 304 號案件者)只有針對被訴人陳清國、陳志達者,其他要項被訴人犯罪事實均未有訊問,為免有所疏漏,特別在 02 \ 13 及本件 02 \ 29 具狀陳報聲明與聲請檢察救濟大正義行\正道行義之踐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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